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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打算工作結束後,星期一回台中,

跟我弟討論一個教授需要我幫忙發包的製作物的圖面。

因為是某種塑膠射出成型的零件,所以我自己看得一頭霧水。

上週趁出發到紐約之前,跟研究所的設計人員開會之後,

搞清楚圖面上頭每個標示的意義,

本來要我弟隔天到桃園機場跟我討論(因為我要轉機到紐約),

結果我弟興致不大,覺得我有點小題大作。

於是我趁著飛機到台北之後,離紐約航班的那兩個小時,

搭計程車到台北,請蘋果電腦的店員再幫我安裝了一次3G無線網卡的程式,

之後去中華電信買了手機(在上海被扒走了),

搭上計程車到機場前(我請那載我到台北的司機再來接我,他一定整個有賺到的感覺),

又繞到忠孝東路買了兩碗阿宗麵線,之後才心滿意足地到桃園機場。

車上我吃了三分之二碗的阿宗麵線,很天真地想要帶著剩下的一又三分之一碗上飛機,

沒想到在隨身行李檢查的地方,通過X光線時,海關人員問我,

那裡面是什麼?我說:「阿宗麵線」,長官們很冷靜地說:「阿宗麵線不能帶上飛機,

你在這裡把它吃掉。」講得像是常常有人帶阿宗麵線就跟帶打火機一樣的。

 

我再怎麼浪費,阿宗麵線畢竟有著不一樣的意義。於是乎,我從塑膠袋裡掏出來,

正打算當真在那裡,至少把那三分之一碗吃掉時,大概海關人員也嚇到了,

連忙跟我說,那邊有椅子,你可以過去那邊坐著吃。

(嚴格來說已經算是離行李檢查區有點遠了)。

 

寫到這裡,我突然發現我整個進化到歐巴桑了,對於在機場吃麵線這件事情,

當時並不覺得有什麼,而現在回想起來還真可怕。

其實,我吃完那三分之一碗之後,發現檢查行李的長官們,其實也沒繼續在注意我。

我本來想說,那我先把那碗完整的塞到紙袋裡,然後走去把那盒吃完的丟進垃圾桶,

長官應該也會以為我兩碗全吃光了,然後我就可以成功偷渡阿宗麵線上飛機了。

但因為不想因為「阿宗麵線」被航警局捉走,也良心不安,想說就算了。

不想等我都蓋章出關了之後,有警察跑來追著說,「小姐!你不能帶阿宗麵線上飛機」,

而搞得人盡皆知。

(他們要我不能帶時,我看著垃圾桶,有點想跟他們說,那不然你們可否幫我吃掉,

因為真的好浪費喔)

 

好的,這篇原本應該是我的台中三小時遊,但不知道為什麼主角又變成了阿宗麵線了。

下回再見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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